员工。员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进行家庭走访。1、员工本人生病住院;2、员工家庭有重大困难;3、员工家庭有异常情况反映。三、家访的方式对已婚员工,一般情况下与其配偶进行家访恳谈;对未婚员工,一般情况下与其父母进行家访恳谈。家庭在本市的,采取上门探望的方式;家庭不在本市的,可采取到员工住房所在地家访或与父母、配偶电话恳谈方式。四、家访内容1、听取员工及其家属对公司或部门发展的意见、建议;2、了解员工的思想、生活真实状况。特别了解对于生活是否有困难,思想是否有顾虑,对工作岗位是否满意等,以及八小时外是否有赌博或者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3、了解员工家庭基本状况。主要包括父母工作和身体状况,配偶的就业状况,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等,重点关注员工家庭的实际困难。五、职责与分工开展家访工作应设立工会家访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应不少于3人,并按照职责和分工对员工进行家访。其中,对中层管理人员家庭的走访,由总经理带队,工会主席(副)陪同。对基层员工家庭的走访,由工会主席(副)带队,对应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工会家访小组在走访过后,应填写《员工家访情况记录表》并及时整理归档。将家访情况作为衡量员工思想道德、行为规范的参考。对于在在家访过程中发现有患重病、家庭矛盾、生活特别困难、工作有情绪的员工,要及时根据工会有关规定,予以关怀和帮助。如有发现员工有不良行为或思想不稳定苗头时,要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六、家访人员工作要求1、在于员工及其家属沟通时态度温和,有礼有节,不得与被走访家庭成员发生争执。2、在家访时有些谈话内容不宜给员工家庭未成年人或无关人员倾听时,应礼貌和策略的请上述无关人员暂时离开。3、尊重员工及其家庭隐私,严禁对外公开走访家庭的有关信息。4、不得接受被走访员工家庭给予的任何礼物馈赠。5、对于了解到的有关重大事项及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行政领导汇报,切勿隐瞒或擅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