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条件的人员就自身的基本情况、任职设想在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演讲,时间5-8分钟,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方式进行,参加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的范围为:全院职工代表。(2)续聘续聘人员上交近三年工作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同意票在60%(含60%)以上方可聘用,如低于60%以下则不再聘任。6.对竞聘演讲和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7.向市卫生计生委党委汇报推荐情况。8.确定考察对象,领导小组根据演讲情况和民主推荐综合分析结果,结合市卫生计生委党委指示精神,确定考察对象,如仅有一名竞聘人选,民主推荐选票率原则上应超过60%;两人以上得票率原则上应超过50%,如竞聘人选的民主推荐得票率均不超过50%,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人选。9.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对被考察人的相关关系人进行调查和问卷,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得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形成考察报告,关注明考察人。10.讨论决定,院党委根据考察结果讨论决定任用人选。11.拟任公示,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12.到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聘任手续。六、任期被聘任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对完成目标者,继续聘任,对未完成目标者,予以解聘。被聘人员自受聘之日起,履行其职位职责和义务,享受被聘职务的相关待遇,聘期三年。七、要求1.全院职工要正确认识聘用工作的意义,要树立识大体、顾大局的观念,正确对待个人的岗位变化和升降去留,正确处理好个人意愿和组织需要的关系。相关人员在组织聘用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2.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有拉票请客送礼者,发现后取消本次竞聘资格,对违规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3.竞聘上岗人员,要在规定期内办理好交接工作,按时到岗到位。本方案通过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本方案只适用此次竞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