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窗口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8号星桥大厦三楼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窗口电话:0759-5614089;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指引:坐车到吴川市海滨汽车客运站,沿325国道往广州方向直行500米左右到星桥大厦。七、事项收费本事项不收费。八、设立依据设立依据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依据文号:1990年国务院令第55号??条款号:第二十五条??颁布机关:??实施日期:??条款内容: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br/>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九、权利和义务1.权利:1.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又异议,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2.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有权取得本行政许可;3.对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有知情权;4.申请人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2.义务:1.申请人应该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申请人应该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3.申请人应该积极配合审批过程中的审查工作;4.申请人应依规定缴纳费用。十、法律救济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部门:吴川市法制局或湛江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复议部门电话:0759-5615651(法制局)、0759-3399013(湛江国土局)行政复议地址:吴川市梅菉街道文明路10号市府大院、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号行政复议网址:/行政诉讼:行政诉讼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诉讼部门电话:0759-8219928行政诉讼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绿华路38号行政诉讼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