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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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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与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 入团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 1、大荔长跑运动协会发起的活动属于非赢利性质跑步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急性疾病和交通事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每次活动,活动发起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2、本人同意向跑团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用于核实本人的身份,并同意承担因身份证件和资料不实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3、报名参加的成年人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损害人自行承担。 4、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应本活动的疾患,如参加者隐瞒病情,产生的损害后果由参加者自负。 5、如报名参加者为未成年人,视为未成年及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由监护人和受损害人自行承担,团队的发起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6、活动发起者提供免费存包服务,请存包者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如在活动中发生物品丢失情况,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7、报名参加者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报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由参加者自负。 8、因意外事故,气候变化,急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活动参加者身体受损害时,受损害人同意并免除活动发起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9、报名参加者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起者不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赔偿责任。 10、本人授权活动组办方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和其它个人资料用于跑步活动的组织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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