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评审专家抽取监督机制,做好保密工作。负责抽取专家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因泄密而影响评审工作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七、本通知从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2003年5月21日《关于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使用规定的通知》(闽财购[2003]12号)同时作废。 附件:福建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流程二00七年九月二十日附件:福建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流程流程图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府采购代理机构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选择抽取专家的项目编号选择专家类别、抽取专家当场通知、确定评标专家打印抽取结果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专家抽取表、评审专家使用反馈表、评标报告送采购厅(采购办)备案二、流程说明1、登录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评审专家库专栏。 2、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专家抽取系统。 3、提取、录入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预算、采购文件编号、采购方式、开标时间、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确认每一包的专家抽取条件,包括评标品目和采购人代表、经济类专家、技术类专家以及法律类专家各自人数。评审专家小组成员构成: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人代表+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专家≥5人(单数)。竞争性谈判、询价: 采购人代表+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专家≥3人(单数)。300万以上项目:采购人代表+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专家≥7人(单数)(300万以上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审: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专家≥2人)5、与专家电话联系,在能够参加评审活动的专家前打“√”,不能参加的应填明原因。 6、打印最终专家名单,专家抽取经办人员、监督人员签字存档。7、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专家抽取表、评审专家使用反馈表、评标报告送省财政厅(采购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