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由此产生。为了改进物业管理现状,提高服务质量,建议如下:(一)积极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居住小区开发建设遗留问题是产生物业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旗委、政府应加大对物业方面的支持力度,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旧小区整治工作。建议对存在物业纠纷的小区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进行普查,重点针对存在物业纠纷小区的房屋质量、配套设施、权属界定及规划变更、合同规范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为物业管理打好坚实的基础。同时,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审批手续较繁琐,旗委、政府应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协调力度,及时发挥其维护、修缮的作用。(二)着力解决收费难问题。一要规范物业管理自身的收费行为,加强自律,树立“诚信企业”的良好形象;二要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向居民公布服务标准,收费范围、价格,便于居民监督,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三要加强物管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培训,做到礼貌服务、微笑服务,让业主享受到“质价相符”的服务;四要做好宣传工作,让业主懂得交纳物管费是应尽的义务,权利义务是一致的。(三)规范物业管理,严格市场监管。一是规范小区接撤管理制度。明确物业项目交接时的查验制度,规范企业进入、退出物业项目时的程序,特别是业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时,交接各方要严格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交接。二是切实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管。相关部门应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能力和既往服务水平,严格物业管理准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主管部门要出台对物业公司的具体考核监督办法,促进物业公司运作的规范化、公开化、社会化。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等多元化协调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纠纷,设立不同的调解路径,为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法律服务,对居民、业主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进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