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支付物业管理费,以培养居民缴费意识,为今后收费打下基础。Р 4.实行物业管理相关扶持政策。肥东的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面对部分拆迁安置群众由于生活困难一时难以全额负担物业管理费、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由于物业管理费收缴标准和收缴率较低造成经营困难的现状,有必要采取针对性的扶持措施,确保物业服务的平衡推进。如对持有县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安置小区住户,经当地社区公示无异议后,可予以减半收取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或免交社区化准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对为安置小区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制定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县财政设立安置社区物业企业专项奖励资金,对提供优质服务的物业企业通过奖励的形式由财政予以支持。Р 5.强化对小区居民业主和租住户的教育引导。加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必须充分依靠居民和社会各方的力量,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支持、共同关注、多方参与的良好氛围。尤其是要把加强对安置社区居民及租住人员的教育和引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动员群众、引导群众,促进安置小区真正向成熟的城市社区转型。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强化城市生活消费观念教育,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农转非”居民及租住人员改变农村生活习惯,纠正各类违章行为和不文明习惯,使崇尚文明、崇尚清洁、崇尚和谐成为广大被安置居民及租住人员的普遍追求。加强主人翁意识和家园观念教育,提高被安置居民及租住人员共建共享美好家园的自觉性和参与意识。及时总结推广物业管理先进小区典型和成功做法,组织各社区、村干部和代表参观学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效应。同时,应建立以乡镇属地管理为主体,建设、房管、城管执法、工商、公安、物价、规划、卫生、环保、消防、民政等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整治管理机制,对小区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及时进行整治,杜绝群体性违法违章势头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