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民主监督意识,有利于激发代表自加压力,行使好代表职权,改变代表干不干一个样、一律任职到届满的状况。(五)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代表答卷中建议:1、把《代表法》纳入各级干部培训的学习内容;2、把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证;3、健全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工作向代表报告、通报工作制度;4、健全“一府两院”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人代会听取代表提建议意见的制度;5、完善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的制度;6、完善人大常委会自选题议程的制度;7、完善代表议政履职误工考勤及适当给予经济补偿制度;8、及时严肃依法处理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人与事等。通过上述措施,提高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部门负责人对代表享有的崇高政治地位的认识,增强他们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保障的自觉性,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六)要改革宣传代表事迹的形式代表答卷中建议:1、内容上,改一般工作事迹为突出代表议政履职事迹。2、形式上,改独家宣传为多渠道、多阵地宣传;改单一新闻报道为公开、适量、连续跟踪宣传报道。这样,才能更好地让全社会了解代表、尊重代表,更好地支持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代表在管理国家事务、推进“一府两院”工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七)要激发代表自尊自强精神代表答卷中建议:1、党委应对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提出要求,如:要求人大要强化对“一府两院”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和工作监督,定期听取汇报。2、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克服“以党代政”的问题。3、党委应要求“一府两院”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4、人大工作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善于把党的意图变为国家的意志。要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敢于和善于运用刚性的监督手段,行使监督职权,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提高监督实效。这样,才能使人大代表深切感到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权威性,从而激发代表自尊、自强的精神,尽职尽力地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