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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Р (六)建立“访调对接”长效机制。司法局各部门要与信访部门加强“访调对接”工作的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对信访矛盾产生、形成和发展规律的分析研究,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活动,建立健全信访矛盾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工作壁垒,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动访调衔接工作规范、高效运行。Р 四、工作要求Р (一)加强组织领导。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广大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要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和品质,投身到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中。各司法所负责人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亲自提思路、问情况、督进度、抓落实;要落实司法所干部专人负责,联系此次专项活动。局里将不定期组织对各镇(街道)的信息调解开展情况进行督查。Р (二)坚持依法调解。在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把握依法和自愿两大调解原则,在法律的框架内做到依法调解,按制度办事,保障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规范开展,做到案结事了、息访罢诉,确保调解程序和结果的公平、公正,维护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Р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司法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人、财、物的支持。落实“以奖代补”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对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参与信访案件,最终实现当事人息访罢访的,给予重奖。Р (四)加强总结宣传。各部门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典型事例的宣传,对信访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对于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及时进行宣传推广。要大力宣传表彰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切实增强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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