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基层司法所要组织专门力量最大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老上访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社会矛盾,要Р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四、活动步骤Р(一)准备阶段2017年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要按照要求,尽快成立攻坚活动领导小组,把共青团、妇联、土地、派出所、法庭纳入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本辖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务必将活动实施方案上报县局基层股。Р(二)动员实施阶段3月25日至12月10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必须通过以会代训、下发通知等措施,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动员和部署。组织广大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对各类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排查化解,并做好纠纷统计、信息反馈和分析上报工作。Р(三)总结阶段12月5日至12月10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检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县局基层股。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