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科继续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药剂科良好的形象,提高员工素质,不断提升本科室员工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特制订本制度。 二、岗前培训 第二条 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院办以及康复医学科分别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定职定级的参考。 第三条 岗前培训的目的: 1.使新员工了解和掌握康复医学科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尽早融合到员工队伍中去,顺利开始其职业生涯;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创造提高药房员工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条件; 第四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 1.讲解医院及康复医学科历史、现状、工作范围、职责和奋斗目标; 2.讲解医院的组织机构设置、介绍相关部门人员; 3.讲解各项办公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讲解仪器使用流程及日常保养方法; 第五条 康复医学科工作要求较强的专业技术性岗位,除以上培训外尚须由科主任根据需要亲自组织或指定专人组织专门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计划及结果报医务科备案。 三、在岗培训 第六条 在岗培训的目的: 1.提高、完善在岗员工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横向调整以及日后的晋升创造条件; 2.减少工作中失误、提高安全意识、防范医疗纠纷、减少意外事件; 3.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第七条 在岗全员培训的内容 1.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医德医风规范、医疗相关制度、岗位技术规范、仪器使用流程及日常保养方法、最新康复医疗技术等。 2.科室组织定期全员以提高业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的培训,由科主任安排轮流讲课,不得无故缺席、拒绝讲课。 3.同时要根据本地区和本单位卫生事业发展与工作需要不断充实全员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