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即墨市人民医院员工培训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Р 第三十二条进修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如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一天内由科室批准,一天以上由护理部批准,三天以上需选送单位证明方可,(其他任何人,同事之间函电等均无效),进修结束后补足应休天数。Р无故旷工者,酌情给予通报原单位,直至终止进修。Р 第三十三条我院护理部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进修结束后,个人书写书面总结,并由所在科室护士长进行考核鉴定,并将考勤情况填写鉴定表内,寄回原单位供参考。Р Р 第六章关于外出进修与学术活动的规定Р 第三十四条审批程序Р 1.各科室要安排进修,需在年底前做出初步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科教部(护理先报护理部再报科教部)。经医院研究后决定是否外派进修。Р 2.外出学术活动:外出学术活动必须有会议通知书,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科教部,科教部与分管院长及院长研究后通知科主任及本人是否参加外出学术活动。由科教部办理相关手续,并登记在册。原则上科室副主任以下人员不安排省外学术活动。Р 第三十五条借款手续Р 经医院同意的外出进修及学术活动可申请借款,先由科教部主任(护理要先经护理部主任)签字审核后、院长批准,方可到财务科借款。Р 第三十六条报销范围及程序Р 1.外出进修人员:省外每半年报销一次往返车船费及行礼托运费;省内每季度报销一次往返车、船费。进修报道时及结束返回时可报一次出租车费(共2次),其余情况一律不报销出租车费。Р 2.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报销往返车、船费按医院差旅规定执行,住宿标准每日不超过6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会务费全额报销。Р 第三十七条进修、学术活动结束后,按以上规定可报销的票据,先由科主任签字证明是否已在科内进行学术交流,再由财务科主任审核报销单据是否符合规定并签字,后由科教部主任签字确认系医院公派外出学术活动,最后院长签字报销。Р 第三十八条以上报销的各种费用,一律在进修(学术活动)结束后一次性审核报销。Р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