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指挥部领导。3.区域稽查队、子分公司稽查队每月25日前向稽查大队报送本月“稽查工作总结”。“稽查工作总结”由文字描述和表格组成。文字部分主要描述本月稽查计划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的发现和处置情况、整改闭环的复查验证情况、已检项目的事故风险评价情况等内容。表格的格式和内容如附件6所示,其中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考核评价情况”。稽查月总结上报稽查大队的同时,还需要上报区域指挥部领导。4.子分公司稽查队每季度末25日前向稽查大队报送本单位稽查队伍建设和变动情况。5.稽查大队对区域稽查队、子分公司稽查队的定期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按附件7的格式和内容进行。6.自2015年1月1日起,各级稽查队统一采用稽查大队对在建项目的固定编号。各级稽查队对现场照片、实检实测资料、检查留存意见、交换意见签到表、整改回复资料和复查验证资料按固定编号的项目次序,分别以纸质版、电子版建档。各级稽查队动态绘制、悬挂统一格式的“稽查示意图”。稽查大队及时收集资料,分区域、分单位分别建立稽查台帐,分区域悬挂“稽查动态示意图”。稽查大队办公室每月30日前将各区域、各单位的稽查简况呈报稽查大队负责人。内容包括各区域、各单位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其处置情况。7.稽查大队对直接管理的责任区域,应明确具体人员和责任分工,资料管理比照区域稽查队执行。工作职责第十八条子分公司稽查队与区域稽查队的职责定位、分工与协作模式应遵守以下原则:1.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相互印证;2.优势互补、各有侧重,实现闭环管理;3.区域稽查队侧重于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检查发现和对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及时组织复查验证。子分公司稽查队是企业履行安全质量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侧重于施工现场隐患和管理漏洞的排查整改,掌握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会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跟踪整改和检查验收,实现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