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РA、工程设计变更按其影响造价的程度,可分为 a、b、c三类。Рa类变更:这类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且不增加或减少工程费用(或合同价款)。Рb类变更:这类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造价有增减,但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包干费用范围内。Рc类变更:这类变更涉及变更设计原则,变更设计方案及主要结构和布置,修正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代用,且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可追加或减少费用的范围内。РB、各类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Рa类变更:由监理工程师签认,但需向造价工程师备案。Рb类变更:必要时(合同结算规则要求按分项、分部工程计算费用;或业主要求提供考核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造价工程师要对工程变更申请表的估算费用进行核查,并记入《核查记录》,同时按分项、分部工程进行统计。否则,与a类变更的处理方法相同。Рc类工程变更:属c类变更的,由施工方提出申请估价和提交变更价款预算单,由业主经营部门委托造价公司进行核查并与承包商协商后确定价款,填写《核查记录》,同时按分项工程进行统计。Р对于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要看是否有原审批部门的批准;运用价值工程理论,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必要的论证与综合评价后再决定进行变更。Р②设计变更的合规性审核:Р审核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合理合规,是否符合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根据变更引起造价变更的数额实行分级审批制,明确审批权限,加速变更工作的进展。同一原因引起的、数额较大的变更项目不能肢解为多个变更项目申报而逃避审批。РA、必要的变更应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业主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章,出具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方可发变更通知。РB、对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便条变更的工程量不予认可。РC、监理公司发现设计图中的问题,需要进行变更时,必须征求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擅自更改设计图的,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