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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企业管理系统体制改革改制具体操作指引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90KB

文档介绍
中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Р4.2003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保证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和有序地进行。Р结合上述相关政策,在资产公司组建方案和全资企业改制方案设计过程中,必须要体现政策要求,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Р(二)要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Р国有资产管理是国有企业改制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涉及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国家出台过很多法律规定,国资委成立后又专门出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问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Р1.改制方案应当依据现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操作。实际操作中,很多改制方案没有依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致使改制方案不具有可操作性。尤其是国资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从2004年2月1日生效以来,很多企业依然沿用旧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设计改制方案,导致改制方案无法操作。Р2.改制方案设计过程中,应当明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须形成相应内部决策文件(具体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审议意见/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否则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Р3.改制方案(包括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否则会导致转让行为无效。Р4.改制方案应当涉及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事项。资产评估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转让定价的参考依据。未经资产评估,不得直接确定交易价格。Р5.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须进入国家认可的国有产权交易场所挂牌依法交易。如有竞买者,还应进行拍卖或招投标;无竞买者时,可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实际操作中,很多改制企业考虑到时间成本等因素未到国有产权交易场所公开交易,这样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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