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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Р——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国有大中型林业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负债问题。视其负债结构、负债原因,在企业公司制改组时,采取国家政策允许的多种方式进行化解和处理。Р——按《公司法》规定,建立企业权力机构,在组织上保证投资主体、经营者和职工权益的实现和制衡,保证森林资源和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Р——大中型国有林业企业要在本世纪末建立起现代林业企业制度的框架。办好列入国家56个大型企业集团试点的东北、内蒙古四大森工企业集团,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产权关系。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以新的内容、方式和手段实现科学管理,走内涵集约型经济增长的道路。Р——制定选拔、培养、规范林业优秀企业家人才的科学政策,形成造就与选拔林业优秀企业家人才的机制,提高林业企业的整体素质。Р23、进行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调整。Р——在现有林业企业普通实行内部承包制、内部银行制或分段专业化经营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剥离非林业生产经营部门。可以原建制整体分离或重新组合,成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或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Р企业内部的社会服务机构,逐步建成服务性经济实体,实行面向社会有偿服务。医院、学校等也要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或定额补差的方式分步剥离。Р——制订优惠政策,拓宽生产经营领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要搞成一个项目,就转移一批职工;提倡企业富余人员自谋职业,可以发给一次性安置费用。Р  ---对企业规模较大,布局分散,森林资源状况不好,缺乏主导产品、缺乏整体优势、长期效益低下、改制难度大的林业企业,可采取先划小、后分立的方式,分解责任和利益,划小核算单位,或各自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分块搞活,促全局搞活;有的可以Р通过部分“嫁接”、实行“一厂两制”或“一局多制”,分块搞活。通过分立重组,几年内达到整体新生。Р——对一些国有林业小型企业,可以从各自实际出发,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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