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安排学习进度Р自行选择安排与工作相关的书籍进行阅读。Р选修Р新员工Р/Р第三阶段:定岗学习(6个月)Р自2018年1月2日到2018年6月29日期间。见习期学习结束后,由用人Р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及本人意愿,安排岗位进行独立顶岗锻炼。Р一年培养期结束后,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针对新员工前阶段轮岗学习进行岗位评估及考核,结合新员工岗位意愿、职业发展规划以及公司的需要,安排新员工岗位,并传授岗位技能及常识,培养起独立顶岗能力。每个阶段考核不通过者,将进入待分配名单或淘汰名单,由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统一调配。Р四、培养考核评估与奖惩规定Р(一)第一阶段考核评估Р第一阶段考核:所有培训课程由讲师进行开发及修订,同时讲师根据课程要点开发试题(百分制,考试时间10-20分钟)。培训教材统一由人力资源中心培训管理部进行审核及备案。培训进行完毕后,统一由所有受训新员工对该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按照评分等级发放讲师课酬。Р受训新员工参加培训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合格,成绩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考试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定岗分配的参考依据。Р第二阶段考核: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轮岗表现进行评估;Р第三阶段考核:由所在部门直接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针对员工在本岗位工作态度、能力素质、业绩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Р (二)奖惩规定Р1、培训期间,无故不参加培训安排者,劝退处理;Р2、实习期间违反部门规定,由各部门提报人力资源部处罚;Р3、一个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将延迟试用期一个月,两个阶段考核不合格者,将根据员工表现决定是否淘汰;Р4、阶段考核结果将作为定岗分配的重要依据;Р5、阶段考核评估优异者可提前进行定岗分配;Р6、内训师、双导师的奖励政策待开发及讨论。Р五、相关部门工作职责Р(一)人力资源中心职责Р1、成立专项培养小组,小组成员来自培训管理部及各区域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