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立起既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又有利于少数民族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新机制。从地区实际出发,设立一定的民族干部招录比例,并且结合干部配备条件和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多为他们创造一些机会。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少数民族干部录用条件。一是应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扩大基层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二是可从应届毕业生或者企业中选择优秀的少数民族青年充实到基层,特别是对于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乡镇,可采取此种措施加强对少数干部的选拔,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培养,将之培养成优秀基层干部。三是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坚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措施,如: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构成的组成上等,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在调整配备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中,明确规定少数民族干部要占一定的数量。这样既坚持了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与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相结合,又保证了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落实。四是要坚持标准,尤其是坚持政治标准。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也要遵循Р“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同时一样突出强调政治标准。Р在这样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里,面对当今世界纷繁复杂的政治经济形势,我国各族人民共同肩负着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历史重任。少数民族干部不仅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进民族进步事业的重要力量,而且少数民族干部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革命和建设中具有汉族干部所无法取代的优势和作用,培养一种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对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各民族间的繁荣,都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深信,只要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将会迅速壮大起来,担负起建设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