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时学分登记制度。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和督促年轻干部参加理论、业务等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建立学习档案,对年轻干部参加集中培训的班次、主题、学时、学分等做全面记录,由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予以鉴定,作为年轻干部年终考核和提拔使用的参考依据。要实行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各级各部门集中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均要在结业时针对学习内容组织笔试和答辩,凡不及格者,要进行补考补训。要建立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定期检查年轻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时通报学习出勤情况、学习笔记记录情况和参加各类培训班的考试成绩。二是推行座谈交流制度。各部门单位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年轻干部座谈交流会,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学习传达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安排部署,总结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提出工作要求,帮助年轻干部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目标和努力方向。三是推行工作评议制度。各部门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年轻干部工作评议会,由全体与会人员根据年轻干部工作述职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增强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压力和动力。四是推行跟踪考察制度。区委组织部组织有关人员,原则上每半年对区里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一次考察,并不定期进行督导,各部门单位也要通过日常观察、定期访谈、谈心交流、定期考评等方法,掌握年轻干部的思想倾向、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并把考察范围向生活圈和社交圈延伸,随时了解其各方面表现情况。五是推行动态管理制度。各部门单位在年轻干部管理上要建立健全进出畅通的优胜劣汰机制,日常工作中,要和区委组织部加强沟通联系,区委组织部将把基本素质好、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及时纳入管理范围,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方面有问题或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群众意见较大的及时调整出去。各部门单位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层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实行动态调整,始终保持年轻干部队伍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