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风险计量Р第二十八条本行应根据所开展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采用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或监管部部门认可的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不同方法来计量不同业务面临的市场风险。Р风险管理部基于合理假设,根据本行市场风险偏好及风险承受能力选择恰当的参数,针对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选择或开发适当的、普遍可接受的计量方法,并针对不同计量方法的局限性,开发、制定压力测试方案等分析手段对计量工具进行补充,对突发风险事项提出有效的应急处理方案。Р对于业务创新过程中潜在的市场风险,应采用不同的计量、监测方法。Р风险管理部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计量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应对市场风险计量系统的假设前提和参数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修改假设前提和参数的内部程序。重大的假设前提和参数修改应当由高级管理层审批。Р资金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及其他相关经营部门,负责对本条线所涉及的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开展市场风险日常计量工作,计量相应业务所承担的市场风险。Р风险管理部应定期实施事后检验,负责市场风险计量工具的维护、日常参数的修正,并将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的估算结果与实际结果进行比较,以此为依据对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进行调整和改进。Р本行应当对交易账户头寸按市值实行每日市值重估。市值重估由风险管理部负责,用于重估的定价因素应当从独立与前台的渠道获取或者经过独立的验证。前台、中台、后台、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等用于估值的方法和假设应当尽量保持一致,在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制定并使用一定的校对、调整方法。在缺乏可用于市值重估的市场价格时,本行应当确定选用待用数据的标准、获取途径和公允价格计算方法。本行高级管理层须定期对压力测试的设计和结果进行审查评估,并对其中重大的假设前提和参数的修正进行审批。Р第二十九条交易账户产品估值相关规定请参见本行《交易账户估值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