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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行政许可决定的;Р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Р5.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Р(四)应依法办理注销手续的情形:Р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以前未申请延续的;Р2.赋予特定资格的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Р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Р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Р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Р(五)申请人未获得行政许可前,不得开展涉及需取得审批许可的生产经营事项和活动。Р六、其他Р(一)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三份,二份由本机关存档,一份交申请人;Р(二)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按以下方式联系:Р本机关的办公地址: Р分管领导: 联系方式: Р经办人员: 联系方式: Р监督(投诉电话): Р本机关承诺如下:Р自收到申请提交的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和承诺文书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个工作日以内颁发行政许可证件或批文。Р Р Р Р保山市×××(委、办、局)Р(公章)Р年月日Р Р Р Р Р Р Р Р Р行政许可申请人承诺书Р Р申请人(自然人填写姓名、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企业或其他组织填写全称):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Р住所/地址/生产经营场地:Р项目行业类型:Р项目总投资额:Р经营范围:Р注册资金:Р联系电话:Р传真:Р网址:Р Р本申请人申请从事的行政许可,现Р作以下承诺:Р1.本申请人对行政机关的告知承诺书的内容已经知晓和理解;Р2.申请人若取得行政许可,愿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的规定要求,并接受行政许可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Р3.申请人在未达到许可条件和未取得行政许可准许前,不从事申请行政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Р4.申请人有违反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Р以上承诺系申请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Р Р Р承诺人: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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