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机动车维修记录》,并根据检验情况填写《车辆进厂检验单》,并告知托修方,由拖修方签字确认。Р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Р2、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Р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Р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Р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填写《车辆维修过程检验单》。Р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Р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Р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Р7、车辆维修完工,维修人员自检合格后,做好车辆清洁工作,并将车辆停放在竣工区域,通知总检进行竣工质量检验。Р3、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制度Р1、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由总检负责。Р2、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Р3、修竣车辆竣工质量检验严格依据《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将有关内容记入《车辆维修竣工检验单》和《机动车维修记录》。Р4、如是营运车辆,由总检告知送检员将车辆送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竣工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后,将车辆交付托修方。Р八、维修技术资料、工艺文件管理制度Р1、技术负责人负责收集汽车维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具备所承修车型相关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确保文件完整并及时更新,以上资料交由资料管理员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