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地为第一申请地)Р 三、申请条件Р 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稳定工作或创业、居住的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单身人士,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Р (一)具有本地城镇户籍的;Р (二)非本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本地工作满1年以上的;Р (三)非本地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并在本地工作满1年以上的;Р (四)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Р Р四、所需材料Р 1.玉溪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书;Р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毕业证书(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社会保险交纳证明、住房和财产状况等证明材料;Р 3.非当地户籍的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供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Р 五、优先配租对象Р 市、县区人民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玉溪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残疾人、孤儿、老年人(年满60周岁)家庭、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Р 六、配租户型Р 1人户配租一室户、一室一厅户;2人及2人以上户配租一室一厅户、两室一厅户。Р 七、申请房源Р 李棋土主庙北片区(万裕生态城)4780套,大营街景兴苑500套;高新区1000套;研和工业园区配租套数需根据园区实际及产业工人报名情况决定。高新区和研和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仅针对园区从业人员,大营街景兴苑500套仅针对大营街社区从业人员。Р 八、租金及物业服务费情况Р 李棋土主庙北片区公租房(万裕生态城)租金和物业服务费用待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后向社会公布。Р玉溪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