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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62KB

文档介绍
Р1Р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附离婚协议、法院离婚调解书)Р1Р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或者户口簿)Р1Р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报告(收入证明附明细、《申请家庭有关资产具结书》)Р1Р个税缴交证明Р1Р单位介绍信Р1Р单位审核公示盖章表Р1Р劳动合同Р1Р单位经办人身份证Р1Р注:Р一、以下材料涉及家庭仍需提交:2006年以后在杭州市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可不用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复印件,但离婚协议仍需提供;申请人、配偶属现役(转业)军人的,由本人所在(原)部队师级以上后勤部的营房部门或房改办开具军队住房情况证明;退回的军产房请提供退房协议;行政事业单位、外地驻杭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未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机构,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备案登记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Р二、申请人以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或者创业人员类型申请的,如主申请人持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副高以上职称的,可不用提供收入证明和个税缴交信息;如申请人上年度无用人单位的,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关于××年度收入情况的说明及承诺》;所有申请人提交材料时填写《承诺书》;相关申请表格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共租赁房专栏)和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下载。Р三、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提交优先保障相关证明,具体如下:Р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Р2.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已年满70周岁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Р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烈士证明书及申请人与烈士关系证明;Р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相应证书复印件;Р5.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的,提供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Р6. 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情形,提供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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