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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诊重症医学科牵头负责完成。Р4.2.5 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疗、转运必须在医师的护送下进行。Р4.2.6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Р4.3其他纳入绿色通道管理但非急诊重症的患者,在门诊、收费室、药房、检验、超声、放射等窗口科室优先进行诊疗和缴费。Р5 “绿色通道”的要求Р5.1 急诊绿色通道要求Р5.1.1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所有检查、化验、用药、住院等相关资料加盖“急诊绿色通道”、“胸痛患者优先”专用章。Р5.1.2 由当班医生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不属于本专业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接到会诊通知,会诊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Р5.1.3 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Р5.1.3.1 患者放射科检查后,X线平片、CT30分钟内出具检查初步报告或影像资料。Р5.1.3.2 超声科在检查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Р5.1.3.3 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急诊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Р5.1.4药剂科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Р5.1.5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病人到达医院后 1 小时内开始。Р5.1.6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医疗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Р5.1.7严格执行《急诊抢救制度》、《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医嘱制度》等制度。Р5.2非急诊绿色通道要求Р5.2.1非急诊绿色通道人员在进行挂号、缴费、门诊诊疗、检验检查、取药等程序时,可予优先办理,相关科室需核对患者身份。Р6其他Р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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