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由其船运至武汉市粤汉码头,同时将提货单快递给丙方。”表示双方合同成立、生效并实际履行。Р2、丁方3000元经济损失如何处理?(8)Р由丙方负责承担。因为该货是发给丙方的,而丙方没能按时提货,违法合同法相关规定。Р3、乙方拟于10月1日参加武汉市第八届猕猴桃食品节,并与食品节组委会签订了展位租赁协议,支付了租金500元。由于发生本案纠纷,导致乙方无法参加该食品节,乙方在诉讼中应如何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10)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Р(二)丁某系《南通日报》的摄影记者。1999年2月7日,他在街头为妻儿拍摄了两张选购红灯笼的生活照,将之取名为“街上红灯照”,发表在1999年2月12日《南通日报》之周末特刊“过大年”栏目中,署名为本报记者丁某。2002年10月,为响应教育部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的要求,南通市教育局组织专人编写《南通美术乡土教材》(小学高年级版)。该教材收录了丁某的两张照片,并取名为“大红灯笼”。编写完成后,该教材交由江苏美术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封面上印有“经南通市教育局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字样,并被列入《南通市小学高年级教学用书目录》。教材出版后,丁某在一次辅导儿子作业时,偶然发现自己的照片未经其同意被该教材收录的情况,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南通市教育局和江苏美术出版社侵犯著作权。Р庭审中查明,南通市教育局与江苏美术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有约定,“书稿若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情形的,由乙方(南通市教育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出版社就此证据主张,在本案中其不应承担任何责任。Р1、丁某是否对“街上红灯闹”两张照片享有著作权?其权利保护期是多长?(8)丁某享有著作权。其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死后50年。Р2、《南通美术乡土教材》使用该两张照片是否侵权?为什么?(8)教材中使用照片属于法定许可行为,不需经作者同意,但须标明作者姓名和出处并支付报酬,否则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