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Р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Р9000Р7500Р6000Р技术员、施工员Р7000Р6000Р5000Р安质员、预算员Р6000Р5500Р4500Р资料员Р5000Р4500Р4000Р会计员、出纳员、行政干事、仓库保管员Р4000Р3500Р3000Р注:项目的规模大小划分具体见附件[工程项目规模分级标准(建筑行业)]。Р2、施工津贴标准Р⑴长沙市(含星沙)工程 500元/月;Р⑵长沙地区、株洲市、湘潭市工程600元/月;Р⑶省内工程 800元/月;Р⑷省外工程 1200元/月;Р⑸边远地区工程 1500元/月。Р具体发放规定Р施工津贴按实发放,项目工资每月发放70%,其余30%预留作为浮动部分。Р浮动部分与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各项绩效指标挂钩,各项指标占各岗位浮动部分的具体比例见下表。Р 浮动部分Р岗位Р安全文明施工工资比例Р质量工资Р比例Р进度工资Р比例Р项目经理Р40%Р30%Р30%Р项目副经理Р技术负责人Р40%Р30%Р30%Р安全员Р60%Р20%Р20%Р质量员Р20%Р60%Р20%Р施工员Р20%Р20%Р60%Р技术员、资料员Р40%Р30%Р30%Р仓管员、行政干事、出纳员Р40%Р30%Р30%Р各项指标以工管部考核的资料为依据,当安全、质量、进度各项指标全达标时浮动部分全额发放,否则按各项指标所占比例不同岗位发放。Р90分及以上者Р80-89分Р60-79分Р60分以下Р安全文明施工工资比例Р100%Р85%Р70%Р50%Р质量工资Р比例Р100%Р85%Р70%Р50%Р进度工资Р比例Р100%Р85%Р70%Р50%Р项目施工跨年度时,年底先预发当年度浮动部分的50%,其余部分留待工程竣工资料交验完工后再发放。Р附则Р1、本办法仅适用于工作在工程项目上的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一旦休假,则参照公司本部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不再执行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