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和证券化技术的“发放—转移”信用风险管理模式的应用,使贷款人降低了贷款标准和放松了对借款人的申请审查和贷后行为监督,进一步加剧了借款者的道德风险和借款人的信用信息缺失;三是提高了投资者对于信用评级信息的依赖,但是信用评级存在偏移问题,这就使得次贷投资者难以对次贷借款人信用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对次贷资产信用风险进行客观评价,次贷投资具有较大的冒险性。在这样的背景下,次贷市场中授信者和受信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被扭曲,更多的次贷借款人出于市场房价上涨的预期,以及信贷市场次贷标准的放松和“过度放贷”行为,获得更多的次贷,次贷规模迅速膨胀,同时也积累了更多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受信方对于次贷资产运用的损失只承担有限责任,而对于资产运用于高风险项目所带来的高额收益则享有完全占有的好处,这就迎合了机构投资者追求收益的偏好,这些机构过度放贷并进行衍生品的开发设计,放大杠杆比率,降低自身抗风险能力。次贷借款人和投资者对风险的偏好及利润的追求,增加了次贷市场需求,但也加速了危机传导。三、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启示(一)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说明,信用制度是金融市场的生命线,无论发达成熟的市场,还是新兴发展中的市场,都面临着不断健全和完善信用制度的客观需要。即使在信用制度较为完善的市场上,严重的信用缺失同样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并造成严重的恶果。(二)中国的金融市场还很稚嫩,还不够开放、缺乏创新,此次美国次贷危机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机会从信用风险的角度学习、观察金融系统的建立、监管和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只有深刻思考次贷危机的成因并以之为鉴,加强信用制度基础建设,建立覆盖整个市场的信用制度体系;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信用处罚机制;防范各种可能的风险才可能实现我国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参考文献: [1]张彩丽.次贷危机对我国证券市场信用评级发展的启示[J].《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201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