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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业务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Р(3)公章管理员具有以下职能:РA、负责公章的保管。Р B、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Р C、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Р D、负责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Р四、使用规定Р(1)公章包括项目部行政公章、项目部合同专用章、项目部财务专用章Р(2)公章的保管РA、项目行政公章由项目经理亲自负责管理。РB、项目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公司归口部门专人负责管理。РC、印鉴章分别由公司指定财务专人负责管理。Р(3)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及批准,项目部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公安局备案。Р(4)公章的使用由保管人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使用《公章审批单》。Р(5)公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Р(6)公章使用(公司红头文件除外),必须见经项目领导批准后的《公章审批单》,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Р(7)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项目部负责监管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办理接收公章手续,公章不得私自转交他人。Р(8)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审核并会签(合同、协议会签单),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Р(9)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经项目领导批准,符合要求后盖章办理并登记。Р(10)严禁在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Р(11)对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项目部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Р(12)公章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对错盖的文本及时处理。(13)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章备案单位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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