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学校食堂食品召回制度汇编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学校食堂食品召回制度为了保障全体师生的健康安全,学校食堂如有下列不合格食品将退出销售地点:一是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食品;二是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三是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食品;四是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五是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六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七是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八是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者使用绝对化宣传用语的食品;九是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