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限于原始培养的细胞或传代少数几代内使用,无法事先标定。因此,只能严格规范管理和操作措施,以保证以原代细胞为基质所生产的制品质量。Р (一)动物组织来源和其他材料Р 1.动物组织来源Р 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对各种动物都应有明确的健康状况和洁净级别要求。Р 2.生产或检定用猴Р 多采用非洲绿猴、恒河猴等,我国以恒河猴为主。应为笼养或小群混养的正常健康猴。动物用于制备细胞前,应有6周以上的检疫期,检疫期中出现病猴或混入新猴,应重新检疫。从外面新引入猴群应做结核菌素试验及猴疱疹I型病毒(B病毒)的检查。Р 胎猴-肾可用于生产,对其母猴应进行检疫。Р (二)原代细胞培养物检查Р 用于细胞制备的动物剖检应正常,取留的器官组织亦应正常,如有异常,不能用于制备细胞。Р 1.细胞培养原材料检查及细胞培养操作Р 按本规程"一、(二)1.原材料的选择"及"2·细胞培养操作的要求"进行。Р 2.细胞培养物检查Р (1)细胞形态检查Р 细胞在接种病毒或用于生产前,其培养物均应进行外观检查和镜检,应无任何可疑、异常和病变,否则不得用于生产。Р (2)对照细胞检查Р 每批消化所得原代细胞留取5%~10%(或至少500m1)悬液,不接种病毒,细胞浓度和处理均与生产制品过程相同,至少观察14天,并做下列各项检查,结果均应为阴性。Р ①细菌、真菌检查,按附录ⅫA进行。Р ②支原体检查,按附录ⅫB进行。Р ③外源病毒污染检查。对观察到期的细胞,按本规程"一、(三)4.(1)细胞形态观察及红细胞吸附试验"和"(2)不同细胞传代培养法检测病毒因子"进行外源病毒污染检测。Р ④原代细胞培养物特定病毒检查。原代猴。肾细胞培养应检查SV40病毒、猴艾滋病毒和B病毒,应用Vero细胞或原代绿猴肾细胞、兔肾细胞检查。地鼠肾原代细胞应用BHK21细胞培养检查,观察细胞形态,如有可疑,应在同种细胞上盲传一代继续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