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检查小组,常态性的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把“广场舞扰民”消灭在萌芽状态。Р (四) 依托非强制手段,建立监督机制Р 政府应该在维护广场舞大妈们的娱乐权力和维护小区居民的休息权力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政府要试图给广场舞大妈和小区居民提供一个和平协商和谈判的平台,要以建设和谐小区,和睦邻里为目标,让双方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好好谈谈,达成协议。比如制定广场使用注意事项和噪音控制公约,内容包括规定跳舞时间和范围、限定噪音分贝,在特殊时期应该停止,不得扰民。由此不仅可以培养广场舞大妈们的“自律组织”,还为政府提供了参与引导的空间。Р (五) 其他方面Р 提倡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要有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心态,因此广大居民在进行室外活动时,要尽量考虑到邻里的感受,比如在跳广场舞的时候可以降低音响设备的音量或者像贵州的广场舞大妈一样,带着耳机跳,这样一来广场舞带来的噪音污染会大大减少甚至消失,小区居民和广场舞大妈对抗的问题也会得到解决。Р 现在跳广场舞的大多数是中老年人,他们的娱乐方式比较枯燥无味,因此要鼓励多元化的娱乐方式,可以增加其他文化娱乐方式方面的建设,例如棋牌社、老年人活动中心、图书室等等,增加相关公共活动空间。Р 四、结语Р 我们既不能剥夺广场舞大妈跳广场舞的权利,同时又不能让小区居民生活的环境受到破坏,要彻底的解决好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就需要双方相互谅解,相互体贴。只有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向心力,才能彻底解决由广场舞引发的社会矛盾,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 Р 参考文献: Р [1]崔冰.广场舞扰民凸显公共娱乐设施匮乏[J].大连日报,2013 Р [2]马场均.广场舞噪音扰民的背后[J].中国文化报,2013 Р [3]胡宏亮.我国城市广场舞的问题和管理对策[J].南方职业教育学刊,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