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城县临时(特别)救助审批表Р单位Р Р Р编号:Р申请人Р Р身份证号Р一卡通银行账号Р Р家庭人口Р申请人/代理人联系电话Р代理人Р与申请人关系Р身份证号Р申请人户籍地址Р Р申请人家庭住址Р申请Р理由Р申请人承诺Р申请人愿意接受审核审批机关因实施临时救助需要进行的工作调查,同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授权民政部门,自愿接受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事项真实、完整、有效,没有骗取冒领救助行为。否则,愿意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责任,并退回救助金,自动放弃接受救助的权利。Р申请人(签印): Р 年月日Р 申请人所属类别Р低保(常补/非常补)Р特困供养对象Р低收入家庭Р其他Р致困原因Р意外事件Р因灾Р因病Р因学Р其他Р Р Р Р Р Р Р已享受救助情况查核意见Р 经查核,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已享受救助,具体如下表所列。Р 查核人: 年月日Р申请人及家庭当年自负费用Р Р已接受其他救助情况Р批准单位Р救助类别Р救助金额Р村(居)或有关单位意见Р申请人反映情况属实。Р经办人: 经办人:Р村(居)委会盖章有关单位盖章Р 年月日年月日Р乡镇(街办)审核意见Р经调查审核,该对象符合申请临时(特别)救助条件,同意申报。Р经办人: 负责人: 审核单位(盖章)Р 年月日Р审批Р意见Р Р经审查,申请人家庭(本人)符合临时(特别)救助条件,批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大写)¥元。Р 审批人: 审批单位(盖章)Р 年月日Р临时救助款物领取情况Р救助对象(代理人)于年月日通过现场/银行(一卡通开户行: 户名: 银行账号: )一次性领取临时救助金/物资折款共计¥元(大写¥元)。Р救助对象(签印): 代理人(签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