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身体残疾或离婚经历,即使撞出火花的爱情在现实和社会中也很难维持,假使走向婚姻也坎坷多多,不见得幸福。再者,相似的背景有新奇与刺激的因素存在时,相似与好感是不成正比的。而当他人的某一特点满足了一个人的理想,从而就增加了对这个人的喜欢程度。“补偿”是更有吸引力的,此时“门当户对”的爱情可能显得缺乏激情和易被干扰,“门当户对”的婚姻易因不满感的增强而降低幸福度。第三,当在双方中有影响人际关系的非积极个性品质出现时,“门当户对”的负向影响尤其显著,“相似”在此时也显得如此排斥和不协调。我们知道,有虐待倾向和受虐待倾向的人与正常人很难维持正常的爱情婚姻关系,支配型的男人与支配型的女性很难做一对平和夫妻,而都是内向沉默的男性和女性组成的家庭会趋向沉闷甚至钻牛角尖。研究表明,当交往双方的需要和满足途径正好成为互补关系时,双方之间的喜爱程度也会增加。大量的心理学资料和日常生活的事实都证明,现实生活中一部分人的婚姻是基于互补关系缔结的。由于双方的个性倾向和行为特征正好都满足了双方的需要,并构成了双向的互补关系,一个支配型的男子娶一个依赖型的妻子,一个喜欢控制人的泼辣女人与一个被动型不愿意做决定的沉默丈夫结为夫妇等都属于这种情况。这样的婚姻夫妇双方会在潜移默化中取长补短,或者双方各善其长、分工合作,凸显家庭总体优势,从而难分难舍,营造稳固婚姻。而“门当户对”在此会营造单调的、缺乏优势互补的、冲突不断的家庭氛围,以至影响婚姻的满意度、幸福感和长久性。Р Р 以上是“门当户对”对爱情和婚姻的正、负面影响。从总体上来说,作者认为在爱情和婚姻中是否“门当户对”应该成为重要的考虑,但也并非唯一的考虑。我们可以把“门当户对”当作一个择偶的标准,但这肯定不是唯一的一个。这其中的分量因人而异,要靠你自己拿捏。Р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06级研究生,单位为河南省南阳经济贸易学校)Analysis 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