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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市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34 |  大小:97KB

文档介绍
划分,即: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工程质量检验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Р(1)单项工程:Р将每个标段划分为一个单项工程。Р(2)单位工程:Р每个标段的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各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Р分部工程:每5个区域田块、新建斗渠、套衬斗渠、新建农渠、套衬农渠、田间道、生产路、林木种植,各分别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Р (4)单元工程:指分部工程中由若干个工序完成的最小综合体。Р 土地平整工程每一个田块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Р农田水利工程每条斗渠、农渠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Р田间道路工程每一条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Р Р八、开工条件的控制Р8.1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工程开工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并审批开工申请。Р8.2合同项目开工应遵守下列规定:Р1、监理部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发出进场通知,要求承包人按约定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进行施工准备。Р2、监理部应协助发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向承包人移交施工设施或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地、道路、测量基准点以及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Р3、承包人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监理部提交开工申请。监理部检查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Р4、由于承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部应通知承包人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说明延误开工原因。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Р5、由于发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要求后,应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Р8.3分部工程开工。监理部应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每一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核承包人递交的施工措施计划,检查该分部工程的开工条件,确认后签发分部工程开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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