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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2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业主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 业主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 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9 (6)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5.3.3.7 在专业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实施细则交底。作好登记和记录。 5.3.3.8 监理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承包单位安全工作的实施。监理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时, 应及时指示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 若承包单位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监理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 5.4 施工过程监理 5.4.1 工程质量控制方法与措施(1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在《施工方案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3) 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在《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4) 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5.4.6 检验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拟进场的工程材料,《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规范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5.5 道路工程的地基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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