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了土方开挖的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部批准。Р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Р(1)工程简况;Р(2)施工管理与作业劳动组织;Р(3)施工进度计划;Р(4)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检测措施;Р(5)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Р1.2.施工单位应于开工之前,完成施工放样工作,并将成果报监理部批准,其内容:Р(1)工程施工范围布置图;Р(2)放线依据及对原点检测校核情况;Р(3)施工方法,使用的仪器和人员配备;Р(4)放线结果(包括记录和平面布置图)。Р1.3.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Р1.4. 除非施工单位按别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原则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Р监理部在接到开工申请单后,24小时内开出开工通知,否则视为已报经审阅。Р1.5. 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Р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Р2.1. 土方开挖施工应遵循下列原则:Р(1)保证开挖尺寸,基面坡度高程符合设计要求,并附设一定的排水设施。Р(2)清理渠道地基时,应将树木、草皮、树根、乱石、古墓以及各种建筑物全部清除。渠道地基的粉土、细砂、淤泥、腐植土均应按设计要求清除。Р(3)开挖过程中应选用适宜的机具,不得扰动地基。Р(4)开挖弃土要放在指定的区域。当需要采用原开挖土方作为回填土料时,应满足回填土料要求。Р2.2. 土方开挖质量标准符合下表规定:Р检测项目Р质量标准(允许误差)Р开挖高程Р+30mmР基坑长、宽尺寸Р-50mmР边坡坡度Р3%Р2.3.渠道开挖与清淤单元工程质量检测数量符合以下规定:渠道开挖与清淤每10m取一个测点;Р2.4.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