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程度占5分;良好的体育道德占5分。第五个大项指标“努力进步程度”占15%,共三个二级指标,分别是:具有进取精神,不干落后占5分;通过自身努力,取得进步占5分;克服困难,尽力完成教学任务占5分。 3.4民族体育校本课程教学评价方法表1民族体育校本课程教学评价内容考虑到民族体育校本课程本身的特点,我们主要采用质性评价方法。因为民族体育校本课程是国家体育课程的补充,在学校体育教学中还不能占据主要地位,我们在评价时采用质性评价方法更为合理。同时,民族体育校本课程在发展学生体育技能、情感态度、心理适应能力的同时,也肩负着传承民族体育文化的使命,我们在对其进行评价时,也是采用质性评价方法更为合适。我们已确立了民族体育校本课程教学评价的内容指标体系级其各自所占的比重,可以采用评价表的形式把以上评价指标囊括其中。采用等级评价的定性评价形式,分别对各个二级指标进行设计,以“运动参与”这一大项指标为例,可见表1所示: 对五大项指标所得分数进行统计,最后得分为90-100属于优秀等级,80-89属于良好等级,70-79属于中等等级,60-69属于一般等级,59分以下属于较差等级。综上所述,民族体育校本课程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我们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进行构建时,要符合当前教学评价多元化发展趋势,所确立的评价主体要多元化,教师和学生都是评价主体。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注重学习民族体育项目结果的评价,更要注重其学习过程的评价,不仅把学生学习民族体育项目知识、技能纳入评价范围,也要把学生学习民族体育项目的运动态度、情感、价值观的变化纳入评价范围。我们既要以定性评价方法为主,同时也要采用定量评价方式,使评价方法朝多元化方向发展。总之,民族体育校本课程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是一个复杂的体系,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才能构建起合理的评价体系,为学校体育发展,为民族体育发展尽到我辈人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