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风险,不大可能掺假的原料,有新的信息时要再评估。17-30分为高风险,极有可能掺假的原料,需要采取行动控制。Р5.4РOKР批准РNGР总裁办/子公司总经理Р5.4<薄弱性评估表>的批准Р5.4.1采购按< A类合格供应商名录> 制订<薄弱性评估表>,由采购审核,执行总裁批准;Р5.4.2子公司经营部按< B、C类合格供应商名录>制订<薄弱性评估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Р5.5Р/Р保障措施和测试流程Р采购/子公司经营部Р5.5在原辅料被评审是掺假或冒牌的高风险的情况下,应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和测试流程。Р 5.5.1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符合性声明。Р5.5.2每年提供一份第三方检测报告。Р5.5.3要求成品包装上贴有或取决于包括以下各项在原辅材料状态的标签或承诺声明包括以下内容:Р5.5.3.1具体来源或原产地Р5.5.3.2变更承诺Р5.5.3.3保证状态(如GMP良好操作规范)Р5.5.3.4身份保持Р/Р5.6Р/Р承诺声明的验证Р质量管理中心/Р5.6对供应商生产方法(如清真)作业、运输过程承诺声明的情况下,应根据情况必要时向Р子公司品质部Р供应商索取证书进行验证。Р 5.6.1承诺声明的产品生产的加工流程并识别污染或身份丢失的在区域,应建立适当的控制,以确保承诺声明的完整性。Р 5.6.2承诺声明的产品运输过程识别污染或身份丢失的所在区域,应建立适当的控制,以确保承诺声明的完整性。Р 5.6.3相关方最近公布的易掺假的原料,应立即采取相应行动控制。Р6.0相关文件Р6.1《食品安全控制程序》Р7.0记录表单Р7.1 <薄弱性评估表>Р8.0流程风险管理表РNOР风险Р风险评价Р流程控制Р应急措施Р备注Р1.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及时。Р不能及时评价原辅料合规性。Р定期跟踪供应商送第三方检测进度,提前通知对快到期未提交的供应商送检。Р立即送第三方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