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需要,而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程序要按民事法律的要求,民法保护公民的最长诉讼期限为20年,所以,为了防止在诉讼中发生举证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血站的业务记录应顺应法律的要求,保存20年甚至更长。Р 3、血费返还资料的完整性。血费返还是献血者本人或配偶、亲属享受参加无偿献血待遇的重要体现。通常情况下,血费返还的资料应包括:《无偿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用血收据、献血者和用血者关系证明原件Р等材料。在确保资料的完整性方面,一是填写的完整性。在办理血费返还中,要在《无偿献血证》“用血记录栏”内清晰注明返还时间、血量、返还类型等信息,在用血收据上也应相应注明,以示此单据已经返还了血费,不可再次办理血费。以避免有人恶意利用这一管理漏洞威胁血站财产安全。二是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在血费返还办理完毕后,财务人员应再次逐笔审核应归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确保会计凭证的完整性。Р4、用好声像档案、陈列室。无偿献血工作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窗口。开发、利用好声像档案,发挥陈列室的作用,对宣传、发动无偿献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将具有代表性的献血者照片档案展览在宣传画廊里,将无偿献血感人场景的录像档案在城市电视广告、街头采血车中滚动播放, 作为无偿献血的生动教材,寓教于乐,可以直观全面的展示“献血有益健康、救人功德无量”的理念,有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在献血大厅、休息大厅等人员聚集场所,设置通透式陈列室,陈列献血者、无偿献血志愿者、采供血机构所取得地奖章、奖杯、奖状、锦旗、证书,不仅是职工接受教育的生动课堂,而且对宣传无偿献血、树立采供血机构良好社会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Р参考文献: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Р《血站管理办法》Р《血站质量管理规范》Р《从法律角度看采供血业务记录的质量管理》覃顺节Р中外健康文摘 2010年第2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