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开展面向各级干部和教师应对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培训。将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强广大干部、教师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Р 6.2 应急演练Р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每学期进行1-2次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Р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定期组织应对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演习。应急演习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各阶段。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Р 6.3 队伍建设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组建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网络管理员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Р 6.4 财力保障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资金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各级各类学校要保障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Р 6.5 物资保障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处置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校外集体活动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运输便利、安全。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包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Р 6.6 组织保障Р (1)教育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高校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电教馆,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以及处室(单位)间的安全管理协调与沟通。厅办公室、计财处、教育厅信息网络中心、省网络中心(省网主节点单位贵州大学)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