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情况,及时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4. 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 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消除不利影响。 5. 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 及时采取措施, 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四)舆情应急联络方式 1. 舆情监测员:陈宛巧,手机: 13837788987 。冀丹丹,手机: 13525668069 。舆情应急值班电话: 63134088 。 2. 联络员:樊新生(原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手机: 13598236187 ;马建平(原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手机: 13937703232 。分管领导:秦守国(市卫计委副主任) ,手机: -7- 13937736608 。 3. 应急联络员职责:保持手机 24 小时开通,随时受理有关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指令。协助本单位领导赴现场处置突发事件。处置突发事件结束后,负责提交书面总结报告。(五)应急保障在处置突发舆情事件的过程中, 各单位( 科室) 必须服从市卫生计生委突发舆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 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保证工作车辆、物资供应和通信联络畅通。(六) 善后工作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 应急小组办公室和相关单位(科室) 还要持续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 ,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 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六、责任与奖惩突发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