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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分包管理办法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做出响应。Р3、若响应的合格供方不足3家,则由市场经营部通过询价方式与响应的各家谈判,以合理低价方式选择,并报院领导通过批准。若响应的合格供方达到3家,即可通过竞标方式开展标书文件编制。标书文件应包含:企业资信及主要业绩、技术文件、商务报价及其他需体现的文件。Р4、开标:在标书规定的日期及时间,合格供方应准确提供其投标文件。逾期或投标文件不满足标书要求的按废标处理。Р5、评标:原则上分包方的选择以合理低价为第一中标人。对于工程难度大、技术复杂的分包项目,由评标委员会做进一步评判,并将形成的评标结果报院领导班子通过后下达中标通知书。Р6、评标委员会的构成:专业设计室主任、总工程师或专业副总工程师、市场经营部、计财部、纪检监督员及院主管领导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Р7、合同签订:在确认中标人后,由市场经营部与中标人进一步洽谈合同价款,并报院领导班子通过后,下达中标通知书,而后开展合同签订工作。在此期间,中标人应全力开展技术配合与相关方案图纸编制工作,保证项目进度质量。若出现配合不及时或影响项目质量进度的情况,市场经营部将代表我院进行交涉,并通过采用约谈、减低合同价款直至终止合作等措施约束分包方行为,保护双方利益。一个工程项目,原则上只分包给一个设计分包方。Р8、实行合同备案。承发包双方订立分包合同后,由分包方到我院市场经营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办理劳务合同备案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②分包合同复印件; ③廉洁承诺书及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Р四、加强监督管理Р 1、项目设计分包全过程,须接受我院纪检、安检及相关部门监督检查。Р 2、分包方不按过程技术方案执行或违法继续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总包方有权终止合作并依法追究其责任。Р3、分包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相关技术规范及条例,造成项目损失及其他后果的,由分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法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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