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具渲染力和感染力。Р 三、音乐与舞蹈的关系以及作用Р 张凌在《浅谈舞蹈与音乐的关系》中详细阐述:“音乐与舞蹈都是人类最早产生的艺术形式,但是在审美视角、表现手段、感受特点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性。”Р 宝婵在《浅谈舞蹈与音乐的关系》中:“舞蹈被解释为可视的音乐,而音乐的旋律、节奏则是舞蹈的气质以及风格。”Р 董杰在《试论音乐在舞蹈中的作用》一文中指出:“音乐是凭借声波震动而产生存在的,在古代是贵族等上层文化建筑的一种艺术。音乐烘托出舞蹈的气氛、帮助组织舞蹈动作,激发出舞者演绎的激情。”Р 本研究认为,音乐承载着观众与舞蹈之间的情感纽带,是支撑着观众与舞蹈之间的桥梁。舞蹈是通过舞者的各种身体动作以及眼神交流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而音乐是通过歌曲或乐器产生不同节拍、旋律、轻重缓急的节奏,让听者用心去感受这种意境。音乐与舞蹈都是要让欣赏者产生强烈的艺术共鸣,在听觉与视觉中相互呼应、转换,所以没有音乐的舞蹈是有先天缺陷的,而不能让欣赏者产生舞蹈意境的音乐则会削弱音乐的艺术表现。所以说音乐与舞蹈是共存的,是相辅相成的,舞蹈是音乐的画面客观表达,而音乐则是舞蹈的声音传递。盲人听得到音乐的旋律却看不到舞蹈的精彩,聋哑人看得到舞蹈的肢体动作,却听不到音乐旋律的传达。这两种现象都是不完满的,与生理缺陷一样,同样削弱了艺术的表现。Р 参考文献: Р [1]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M]1999.缩印本Р [2]唐磊,浅谈音乐在舞蹈创编中的三种表达方式[J]教育教学论坛2013,(32) Р [3]杨红丽,浅谈音乐对舞蹈学习的积极影响[J],2009,6(6) Р [4]张凌,浅谈舞蹈与音乐的关系[J],辽宁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82) Р [5]宝婵,浅谈舞蹈与音乐的关系[J],现代交际(艺术天地),2014,5(382) Р [6]董杰,试论音乐在舞蹈中的作用[J],大舞台,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