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对公众健康和国家财产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秩序,特制订本预案。Р1.2工作原则Р政府领导,部门配合;预防为主,规范管理;科学应对,分级负责。Р1.3编制依据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Р1.4适用范围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Р2组织管理Р1组织机构Р1.1县卫生局在县政府和市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医疗废物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Р1.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Р2职责分工Р1县卫生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Р2医疗卫生机构职责Р(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做好突发事件时环境、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和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Р(2)医疗卫生机构职责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根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等,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Р(3)卫生监督机构职责Р负责对本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Р3预警与报告Р3.1责任报告单位Р医疗卫生机构Р3.2报告时限和程序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