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论文给予奖励,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500元。在二级刊物上发表的奖励200元。获奖论文另行奖励1千元。Р5.4 个人承担的项目,奖励金发给个人。集体承担的项目,主要承担人所得的奖励金,不低于奖励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余部分,由技术中心同主要承担人按参加人员贡献大小分配。Р5.5 开发的新产品,按投产一年内的产值提成1‰奖励有关人员。Р5.6 创新项目投产后,按投产一年内比原生产工序节约的成本提成20%奖励有关人员。Р六、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Р6.1 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科研经费投入主体、科研软硬件平台、科研人员三个方面。Р6.2 当科研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Р科研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技术中心,20%归科研人员,60%归企业所有;科研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科研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研发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2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40%;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科研经费的,研发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40%,科研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60%。Р6.3 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益的8%作为本公司Р研发中心的成果收益,12%作为公司研发中心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Р七、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Р7.1 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科研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Р7.2 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Р7.3 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科研人员对科研成果的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Р八、附则Р8.1 成果收益的奖励制度是年薪制、绩效奖励制度并列的研究人员激励制度,研究人员的成果收益不影响其年薪和绩效奖励的发放。Р8.2本文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协同研发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