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用条例》的“十不准”纪律,严格执行中组部防止“带病提拔”的六项要求。对超职数配备、突击提干、破格提拔不报批等问题要坚决纠正。对违反选拔任用纪律的苗头和行为,要及时提醒、批评、帮助和教育;对严重的违纪行为,要坚决抵制、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切实防止用人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坚持和完善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对群众举报反映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各种非组织活动、封官许愿、跑风漏气等问题,要根据情况进行立项督查。用人不正之风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省委、省司法厅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四、组织领导(一)提高认识,深入教育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学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党委办公室部要及时、全面、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使全校教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正确、全面、深刻的认识。同时,党委办公室要结合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把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情况作为检验组工干部党性和品行的重要标准。(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校党委要把开展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办公室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切实把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作为让人民满意的重中之重来抓。纪检监察部门和党委办公室要加强合作,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形成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合力,对违规违纪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持之以恒,确保实效党委办公室要保持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延续性、长久性,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同时还要注重工作的效率、效果,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建立和完善预防、发现、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