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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60KB

文档介绍
程变更进行确定,并填写《工程变更论证单》,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分部工程变更增加10%^上的,经工程变更论证小组论证后,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②、合同价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工程,结算价款超合同,按上述变更权限执行;结算价款不超合同10城勺, 可不执行上述权限。但不应人为分割项目及提高预留金等方式来规避工程变更权限。Р3、联席会议制和专家评审制的有效结合。建立财政、发改、城建、审计等管理机构间的联动机制。政府投资项目牵涉的部门多,周期长,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有着密切联系,需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因此,这对工程变更签证实施有效的监管带来了极大的难度。Р首先,加快管理机构间的联动机制建设,建立政府重点项目监管评审制度。财政、发改、城建、财政、审计等部门联手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相互配合,形成管理和监督的合力,突出抓好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建立各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于部分简单明了、造价较低的变更由联席会议审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即可实施。对于结构复杂、处理方案选择较多、金额变化较大的变更应请专业对口、经验丰富的专家进行充分的评审后报相应领导批准。Р4、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变更行为。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工程变更审批和备案系统,将工程变更的记录、申报、审批、论证、备案和事后监督集中于高度信息化、智能化的平台,一方面工程各参与方可通过系统直接参与申报与审批,提高了论证审批的效率,其次系统记录变更提交及审批的时间,并自动提示必备的资料及信息,保证了变更审批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另外,信息系统完善的备案资料便于相关单位的事后监督。Р四、结束语Р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是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加强对工程变更与签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与控制,才能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政策的导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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