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问题Р改进措施Р学生艺术Р素质测评Р(加分10分)Р认真组织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Р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起始学年: 2007 ;Р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覆盖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100 %;Р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Р优秀 12 %、良好 36 %、合格 42 %、不合格 10 %Р8分Р自评结果Р 总分 87分;等级 B等Р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2015 年 9 月 28 日Р注:1.请对应自评项目和自评内容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此表。Р2.学校可另附自评报告。Р3.此表一式两份,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一份,学校存档一份。Р附件3Р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Р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管理机制,推进学校艺术教育规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Р第二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全面总结本地中小学校(含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编制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Р第三条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重点项目推进,以及中小学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Р第四条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应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全面客观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总结成绩,提炼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的举措。Р第五条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0月底前将本县(区、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地(州、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2底前底将本年度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报送教育部。Р第六条教育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研究、分析各省(区、市)报送的相关信息,编制并发布《全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