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姗·朗格在阐述文艺是“生命形式”时也说它有两重意思:一是说作品本身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二是说作品本是作家生命(即心灵)的表现。由于作家的主体都是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中形成的,作家的心灵都是他所存在的那个特定的历史时空的反映,因此,作为作家心灵产物的文学作品,自然有着浓郁的历史属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史便成了人类的心灵史。也就是说,由于作家本人都从属于历史,这样,不论他所反映的是客观世界,还是他所表现的主观情思,一雕梁,一画础,一枝、一叶,哪一样不属于历史呢?所以,文学艺术通过审美反映的中级本质而上升到意识形态层次之后,作为描写对象和目的的狭义的历史本质观的区分已经失去意义,从历史哲学更广的意义上来看,文学艺术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历史属性则是更鲜明了。Р第三,文学艺术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它的批判功能上。也就是说,文学艺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形式,它有一种对现存秩序及其意识形态的解构功能。这一特征的发现,应当说是起源于恩格斯的Р“诗意的裁判”。他在《致劳拉·拉法格》的信中说:Р在我卧床这段时间里,除了巴尔扎克的作品外,别的我几乎什么也没有读,我从这个卓越的老头子那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这里有一八一五年到一八四八年的法国历史……多么了不起的勇气!在他富有诗意的裁判中有多么了不起的革命辩证法![11]Р恩格斯这里所赞赏的巴尔扎克的“了不起的勇气”和“了不起的革命辩证法”,主要是指巴尔扎克对现实的一种批判态度。其实,这是文学艺术发挥它的意识形态社会功能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当然,文学艺术并不全是批判的。但是由于文学艺术舒张人性的自由品格和人文关怀的历史责任,便使它与人类生存现实关系处于永久的绝对的矛盾状态,因此,对人类生存现实关系的批判,便成了文艺的一项神圣使命。而且自19世纪下半叶以来,工业文明所造成的对人性的异化,已经到了难以忍受的程度;并且,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到高度成熟阶段,